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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年后。
周诚因职务侵占罪、诈骗罪、故意sharen未遂罪数罪并罚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。
王琳作为从犯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。
那个叫洋洋的孩子被送回了王琳的老家,由年迈的父母抚养。
周诚的父母卖掉了老家的房子替儿子还债,却依旧填补不了那个巨大的窟窿。听说那个刻薄的婆婆现在在菜市场捡菜叶子度日,逢人就哭诉娶了个扫把星儿媳妇。
我卖掉了那套充满恶心回忆的房子。
整理东西的时候,我在角落里翻出了那件红色的劣质大衣和那个a货包。
我没有扔,而是把它们打包寄给了狱中的周诚。
我在包裹里附了一张纸条:【这也是你省下来的,留着在里面慢慢用吧。】
卖房的钱,连同追回来的赃款,我全部捐给了反家暴和女性法律援助基金会。
我回到了顾氏集团。
父亲没有让我直接空降高层,而是让我从项目经理做起。
我很忙,忙着看报表,忙着开会,忙着在商场上厮杀。
但我很快乐。
这种快乐源于我完全掌控了自己的人生。
深秋的一个晚上,我参加一场商业酒会。
觥筹交错间,有人认出了我,那是当年的一个大学同学,也参加过那场聚会。
她端着酒杯走过来,神色有些复杂。
“江婉,好久不见。你变了很多。”
我晃了晃手中的红酒杯,看着红酒在杯壁上挂出好看的弧度。
“是吗?”
“以前觉得你挺傻的。”她尴尬地笑了笑,“现在看来,是我们眼拙了。不过,经历那样的背叛,你不恨吗?”
恨吗?
我看着窗外的城市。
霓虹灯火辉煌,倒映在江面上,波光粼粼。
那个曾经为了省几块钱电费而裹着棉袄瑟瑟发抖的女人,那个为了所谓的爱情卑微到尘埃里的女人,已经消失在那个冬夜了。
现在的我,俯瞰着这人间烟火。
不恨。
我喝了一口酒,味道很醇厚。
因为他不配。
我对着玻璃上的倒影,轻轻碰杯。
曾经那个江婉已经死了。
现在的我,只信握在手里的筹码。
(完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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