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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分那天,我考的比平时还高。
我爸盯着屏幕看了半分钟,忽然冲到楼下买了两挂鞭炮。
跑到半路又折回来。
“禁放,禁放。”
他把鞭炮塞回柜子,改成给所有熟人发消息。
“我闺女考上了。”
发到,门口公告的照片,还有很多学生终于愿意说出的我当时不敢。
俞照说:“这会很慢。”
我说:“慢也比没人管好。”
那年暑假,县里出台了新规定。
高考前,学校不得组织未经备案的封闭管理。
所有考前安排,必须同时通知学生本人和监护人。
任何自愿确认,不得夹带免责和惩戒条款。
规定贴在县一中门口时,我去看了很久。
它没有多轰动。
甚至很多路过的人都没停。
可我知道,以后再有某个学生半夜发现全班不见了,至少能拿着这张纸问一句:
“谁批准的?”
录取通知书到家那天,我爸把它放在桌上,又觉得桌子不够干净,拿抹布擦了三遍。
他摸着通知书边角,声音有点哽。
“念念,爸没读多少书,那晚差点护不住你。”
我抱了抱他。
“你护住了。”
如果没有他堵住大门,我拖不到许枝把手机递给我。
如果没有许枝,我拿不到缓存页面。
如果没有那些菜市场的人,彩票店老板,俞照,我也不会站进考场。
我不是一个人赢的。
多年后,沈念成了法律援助志愿者。
每年高考前,她都会回到县一中,给学弟学妹讲一次“自愿”的边界。
她不再害怕那些盖着章的通知,也不再相信沉默就是稳定。
校门口的规定换了一版又一版,但最醒目的那句话始终没变:任何安排,都不得剥夺学生知情与选择的权利。
沈念站在人群里,看见有人举手问:
“老师,如果我们不同意,可以说不吗?”
她笑了笑。
“当然可以。你的人生,不能被别人代签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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