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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你去问你媳妇。"
挂断。
紧接着儿媳的电话也打来了。
我按掉。
她发了一连串消息。
第一条:"你搞什么?是不是你去报的警?"
第二条:"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会毁了建军?"
第三条:"你等着,这事没完!"
第四条,隔了二十分钟:"妈,我知道错了,您回来好吗?我们好好谈谈。"
二十分钟内换了四种语气。
我一条都没回。
第四天,派出所的民警上门了。
找陈建军做笔录。
关于退休金盗取的事。
当天晚上,律师给我打电话。
"笔录做完了。您儿子承认了,说是他妻子让他转的,本来想攒够了再还您。但钱是从他的账户转出的,他是第一责任人。"
同一周。
法院纪检部门正式对刘婷婷展开调查。
收受当事人三千块感谢费的事被坐实了。
转账记录、证词、聊天截图,一样不缺。
法院政治处还发现了一个细节。
她入职填写的个人信息中,"家庭成员"一栏,婆婆那一项写的是——
"已故"。
已故。
这两个字传到张明远耳朵里的时候,他只说了一句话。
"按规定办。"
儿媳在家里彻底崩了。
儿子跟她说了派出所的事,她先是骂他没用。
"都怪你!你那天为什么不先把银行卡解绑?你做什么事都做不干净!"
儿子也炸了。
"你让我干的!每次都是你让我干的!是你说妈反正不看账的!是你说转了也没人知道!"
两个人在屋里摔东西摔了半夜。
邻居报了警。
接到消息的时候,我在招待所的走廊里散步。
窗户对着一棵法桐树。
秋天了,叶子黄了,落了一地。
我在心里跟自己说了一句话。
到此为止了。
两周后,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出了调查结论。
刘婷婷试用期内收受当事人财物、入职信息欺诈、对群众态度恶劣,情节严重。
处理结果:取消录用资格,予以辞退。
涉嫌受贿线索移送检察机关。
通知下达那天,她在办公室里摊在椅子上,一动不动。
同事进来收拾她桌上的东西,她突然站起来,抓着桌边吼了一句。
"是不是张明远搞的我?!就因为那个老太婆?!"
没有人回答她。
安保人员进来了,请她离开。
她被请出法院大门的时候,手里还攥着那套制服。
安保让她交回来。
她不松手。
最后两个人掰开她的手指,一件件收走了。
她站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,手里空了,人也空了。
同一天下午,退休金盗取案正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。
律师告诉我:"陈建军涉嫌盗窃罪,金额超过一万构成数额较大,可判处有期徒刑一至三年。考虑到家属关系和认罪态度,有可能争取缓刑。"
我沉默了很久。
"按法律办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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